政策丨2019年衛浴電商必須遵守這9項新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除了大家熟知的微商、代購“叫苦連天”外,還有一些新規,值得衛浴人注意。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看看這些新規!
01、衛浴電商不得刪除消費者評價
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此前,很多消費者表示,明明購買了質量有問題的產品,真實的評價卻在評論區“消失”了。衛浴電商注意了,電子商務法明確,不得刪除評價。
那么,就要求衛企對產品的品質和客服服務以及物流等方面進行嚴格把控。
02、制約大數據殺熟浴品頁面“個性化”更難
電子商務法第十八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電子商務經營者向消費者發送廣告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
互聯網時代,隨著大數據的普及,個人偏好不再是絕密,商家可以根據不同人的購買喜好、習慣,做出“千人千面”的頁面。新法實施后,電商平臺理應推出允許用戶關閉“個性化推薦”的選項。
一旦“個性化推薦”被關閉,衛企勢必失去一部分引流渠道,這就提醒衛企要拓展新的宣傳方式,避免因曝光度不夠而引起銷量下降。
03、禁止默認勾選浴品“搭售”應顯著提示
電子商務法第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默認同意獲取個人信息、買機票搭個“專車”接送……這樣的消費場景曾無數次上演。這些互聯網平臺的貓膩——“默認勾選”將成為歷史,浴品消費頁面應讓消費者知情,并主動勾選“同意”。
對于廣大衛企來說,今后,在設計比如五金、淋浴房&花灑等搭配時,都需明確提示,否則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04、浴品押金退還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
電子商務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明示押金退還方式和程序、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符合規定的押金退還要及時退還……未來,押金退還的程序會更加明確,消費者的權益會得到更好保障。
衛浴用品屬于比較大件的商品,由于生產工期或者預售活動等各種原因,經常會產生押金,在此條規定頒布后,對于押金的退還規則起草應足夠嚴謹。
05、規范浴品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中的難點
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七條:電子商務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合同,適用本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的規定。
新法規范了各類合同訂立與履行的難點問題,包括快遞、支付等各個環節,都有相應的規范。
這一規定的訂立,不僅對消費者的權益是一種保護,對各大衛企的電商來說,也不失為一種避免糾紛的良性政策。
來源:中國建材網